《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印发。

  该文件在2023年11月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经审议通过。《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有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应纳尽纳。支出方面,坚持全民共享。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用于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并按规定安排部分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意见》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部分有不少新提法,值得关注。

  推动全面覆盖,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应纳尽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共提出三方面内容:一是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二是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三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是《意见》广受关注的调整内容之一。

  在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部分,《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预算绩效管理专家曹堂哲对记者表示,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以来,实施范围不断扩大。2007年到2018年的十余年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的企业从最开始的仅为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逐步扩大到中央部门及其监管(所属)中央企业(含投资运营公司),以及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

  “从文件内容来看,‘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将成为本轮扩围重点。”曹堂哲说,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全面覆盖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深化。

  《意见》还对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优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收益上交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分类分档”确定上交收益比例是关键词。

  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资本金注入

  根据《意见》,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主要将从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着手。

  优化支出结构方面,《意见》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资本金注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发挥对重要行业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对下级政府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等。

  加强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资本性支出应及时按程序用于增加资本金,严格执行企业增资有关规定,落实国有资本权益,资金注入后形成国家股权和企业法人财产,由企业按规定方向和用途统筹使用,一般无需层层注资,确需收回的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费用性支出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结余资金主动交回财政。

  曹堂哲认为,优化支出结构的安排主要意在解决此前支出“小碎散”的问题,突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原研究员许保利对记者表示,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核心企业应该是方向性的提法,具体还是要看如何落到具体企业上。

  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主任周丽莎对记者表示,根据《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有向投资运营公司注资、向产业投资基金注资以及向中央企业注资三种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是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展开。

  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开展整体绩效评价试点

  《意见》提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对重大支出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开展整体绩效评价试点,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战略情况、支出结构、政策效果等,全面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曹堂哲表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部分有不少新提法,如“建立对重大支出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开展整体绩效评价试点,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战略情况、支出结构、政策效果等”,都值得关注。

  《意见》还提出,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信息统计等各项功能。

  要求出资人单位应当定期统计所出资企业的数量、资产权益、损益等情况,建立所出资国有企业名录;财政部门汇总建立本级国有企业名录,为收支预算测算提供有效支撑。